杨俊魁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经济新常态下,创业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的引擎。如何以“双创”为引领,全面优化创业环境,加快创业要素集聚,激发全市人民创业的激情与活力,是新的发展形势下全民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近年我市创业促进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3月,国务院全面部署“双创”工作。同年10月,我市出台了《句容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市全民创业促进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我市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创业环境明显改善。
1.创业实体占比加速提高。仅2015年10月至2016年底,全市居民新增创办个体工商户7864户,新增个人注册企业2247家,分别占有效个体工商户总数、有效个私企业总数的18%、23%,共带动就业人口3.8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始活跃,仅2016年,全市就新办农民专业合作社206家、劳务合作社43家,比上年末增加13.6%和56.6%,共计入社村民达到2.4万人,为创建农村经济新业态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2.创业扶持投入成倍增长。在市财政和上级财政的扶持引导下,涉及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农村劳动力以及党员、团员等各类创业群体的补贴带动政策全面出台,共投入各项资金1.07亿元,规模前所未有,是2010-2011年初始启动资金的2倍。
3.创业许可开始宽松。随着“简政放权,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改革的深入,以居民个人创业为对象的一系列许可要素得到精简,办理时限大幅缩短。仅以“先照后证”为例,原由一个月甚至数月都难以开办经营的企业及工商实体,目前取照时效基本都在一周以内,极大地提高了开办成效。
4.鼓励政策进一步完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部门群策群力,形成合力,加快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创业氛围“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一方面抓好科技创业主体孵化,一方面突出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创业,较好地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当前我市创业促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市创业促进工作,在应对经济下行冲击、稳定就业形势、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创业经济的发展还面临着一些较为明显的制约因素和瓶颈问题。
一是创业氛围不够深厚。由于历史文化、经济基础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江苏经济模式”的影响,“草根创业”的文化氛围,尚未在全市形成,居民创业意愿不够强烈,创业意识较为薄弱。从调查的情况看,新毕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在职业规划时的首选项95%均为“找工作就业”;在适龄劳动人口中,希望创业的人数比例偏低,其中城镇居民创业意愿不到4%,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比例仅为2%左右,低于浙江全省高校生平均5%的创业水平,而对照发达国家20%以上的创业比例,则差距更远。
二是政策配套不够完整。受条线指导、部门分割的影响,全市创业鼓励政策,大多按鼓励对象分门别类,仅直接投放扶持资金的部门而言,不仅涉及财政、发改、人社、科技等宏观经济部门,也涉及农业、商务等行业经济部门,还涉及到组织、工、青、妇等党群系统。而在扶持对象上,仅涉及人社部门经办的扶持群体就有9类,给付种类则达到8项。各种文件纷繁复杂,扶持优惠条件、资金额度比例零散破碎,老百姓不易记,也记不住,各类措施、项目的内容亟需进一步梳理。
三是服务“门槛”仍需优化。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放、管、服”改革以来,全市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识普遍增强。随着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措施的实施,我市在法人审批领域的简政放权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也间接地带动了个人创业软环境的改善。但是,在经济给付领域,以及自然人审批领域的改革工作,尚未联动展开。手续繁琐、要件夹带、审核审查宽严失当、部分经办人员“生冷硬”的现象依旧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财政杠杆撬动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四是指导动员仍须重视。创业经济属于“草根经济”。培育阶段的创业经济,主要的作用是吸纳和带动人口就业,它的财税功能需要在创业经济的高级阶段才能体现。一方面,由于过往的发展路径和现行的业绩考核指标的影响,各镇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力度,往往集中在大项目、有财税收入等能够“立竿见影”的项目上。而在创业实体的培育和创业载体的建设方面,重视和投入的程度仍有加强的空间。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居民在创业技能、管理水平、市场经验等方面的基础都较薄弱,成功率较低、存活期较短的实体比例依然很大(经抽样调查,该比例竟高达49%),“本土经济”源动力的培育,依旧任重而道远。
三、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活力的对策建议
促进全民创业,不仅是每个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市壮大本土经济,创造民生福利的必然选择。为了更好地改善创业环境建设,激发全民创业活力,提出如下建议。
1.全面倡导创业文化。创业从来都不轻松,也无法一劳永逸。要积极培育创业精神,通过学校教育、媒体宣传、社会活动倡导等多渠道、多形式积极培育敢为人先、勇于开拓、百折不挠的创业精神。要加强示范引领,深入挖掘创业先进典型,积极宣传创业典型人物,以及他们的“吃苦耐劳、诚信至上、尊重规则”的商业精神,引导人们将创业冲动变为自觉行动。要厚植创业文化,从文化层面提升社会对创业者的认可和尊重,使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成为社会价值取向,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要倡导包容的创业文化,“不以成败论英雄”,营造宽容失败、允许试错、敢于开拓的社会氛围。
2.全面整合扶持机制。一是要建立创业促进统筹机制,科学划分各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创业扶持工作的协调,形成整体上的问政于创、问需于创、造富于民的工作机制。二是要统筹管理和使用经费投入,对上级下拨和本级配套的扶持经费,要一门监管,全市统筹、一个机构拨付,避免“审批人”“拨付人”的分散化和资金用途的破碎化。三是要全面梳理扶持政策,在政策设计上,要树立“人人都有创业资格”的理念,变特殊补助为普惠扶持;在实施对象上,要由扶持“身份人”向扶持创业类型、创业项目转变;在扶持额度上,要将创业者以及创办实体的体量、能级作为重要指标,实施精准扶持;在实施形式上,要采取“一条鞭法”的做法,将零散的各项扶持文件和条款,整合成一份或者数份文件,并以一份完整清单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让全民知晓,接受全社会监督。四是要形成问效机制,对投入效果,要展开绩效评价。
3.全面优化创业服务。一要巩固“先照后证”注册登记制度的改革成果,进一步简化行业许可流程,探索集中审批、并联审批和下延审批,在创业服务领域的应用。二要充实市、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内容,将所有有关创业扶持的政策都要交给最基层的群众,将所有有关创业的审批和给付,能够下放到镇、村的,都要下放到位。三要积极架构“互联网+创业服务”的新的体系。对所有有关创业的政策、业务、互动都能够在线上给予办理,尽可能地实现快捷审核、快捷服务。四要加强服务行为监管,切实杜绝给付和执法过程中的不良现象。
4.全面提高发展后劲。一要加强创业能力建设,除开展创业动议期间的启发性教育外,对创办后的实体和个人,要通过公益性培训、专家问诊、创意竞赛等方式,在能力提升等方面,给予积极的指导和支持,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二要加快开发众创空间,充分培育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开放工坊等新型创业服务业态,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的有利条件,联合行业领军企业与创业投资机构,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的运营环境。三要形成监管警示机制,针对部分创业者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行业规范认知不足等特点,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同时,有关部门要建立辅导教育的工作模式,使其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四要积极研究“中小创”信贷问题,针对创业实体起步低、抗风险能力弱、资金筹集难等特点,协调各金融、信贷单位共同探索有针对性的信贷扶持政策和快捷宽松的贷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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