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功前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当前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在家、服务在社”而言,更能加速生产要素向经营能手集中,更能推动农业土地规模化经营和服务规模化开展,对化解当前农业“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一、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概况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来,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呈现了较快的发展势头。截止2015年9月份,全市家庭农场已发展到了955家,土地经营规模已达22.55万亩,约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5.38%,成为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之后的又一个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近年来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主要特点是:一是经营起步早,产业基础相对较好。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市就出现了一批生产经营粮食、鲜果、蔬菜、苗木的专业大户。这些专业大户对全市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极其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市的家庭农场就是在大户基础上快速发展起来的。二是经营规模大,涉农产业覆盖面相对较广。我市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236亩,涉及粮食作物、园艺作物、养殖业、种养结合等产业,已逐步成为我市优质粮油、蔬果、肉蛋供应的主力军。三是经营机制活,农场主综合素质相对较高。我市家庭农场主要由专业大户、致富能人、村组干部创办,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占39.5 %,大多数农场主年富力强,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强。四是经营效益好,市场竞争力相对较强。2015年1-9月份全市家庭农场实现总产值14.5亿元,实现净收入3.34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劳动力创造产值57.36万元,净收入13.21万元,大大超过普通农户的收入水平。
二、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宣传不到位,影响了对发展家庭农场的主导力。当前大部分家庭农场的发展仅是靠自身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当地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还没有做到把发展家庭农场和旅游经济相结合,作为农业旅游项目来推进发展。市政府至今没有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对其登记只是强调自愿,没有明确其登记专门类别。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主动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2.土地流转难度大,影响了家庭农场持续发展的潜在力。从土地的质量来看,地势平坦、交通方便、灌溉条件好的耕地农民不愿流转或流转价格偏高,能流转的土地往往零碎不集中,整片土地流转难以形成共识。从流转价格上看,每亩土地普遍在700元以上,白兔镇、茅山镇则在800元以上,土地流转价格快速上涨严重影响了本就资金紧张的家庭农场持续发展。
3.政策补贴不均衡,影响了家庭农场后续发展的推动力。作为新生事物,家庭农场的发展特别需要土地、财税、保险、人才、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目前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性补贴主要是以农机补贴为主,对土地流转、农技培训、农业保险、生产配套设施的补贴及贴息贷款较少甚至没有。当地有补贴的,补贴没有统一标准,存在各行各规、各镇各异,有的地方想起来就推一推,工作忙就放一放,补贴政策的落实存在脱节现象。且很多农场主对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知之甚少,难以获得发展家庭农场的优惠政策。
4.社会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家庭农场稳步发展的再生力。“贷款难”是家庭农场普遍存在的问题,并由此引发了家庭农场抗风险能力弱、扩大再生产能力不足等问题。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家庭农场设立的农业贷款、融资方案,许多家庭农场虽然有一定的商业贷款抵押条件,但商业贷款手续繁琐、利息过高,真正能获得银行贷款的家庭农场很少,严重制约了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家庭农场从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基本靠自己,部分家庭农场农业机械化程度较低,需要大量的农业工人,而往往家庭农场发展快的地方,农业劳动力流转外出特别多,劳动力相当紧张。另一部分家庭农场农机具齐全,但相对闲置时间较多,经营数年方可收回机械投资,家庭农场相互间缺乏信息的沟通和协同机制的建立。
5.经营理念较陈旧,影响了家庭农场扩大生产的创新力。大部分农场主素质、经营理念还需进一步拓展。尽管他们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对新技术、新品种的接受度不高,尤其在农产品营销上跟不上时代的潮流,对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微博、微信营销等知之甚少,参与意愿不高。
6.规模品牌不响亮,影响了家庭农场开拓市场的竞争力。我市家庭农场虽然数量多、种类全,但规模档次不是很高,有品牌有影响的、完全符合认定规范的家庭农场少,市场影响力有限。大多数家庭农场还存在着缺乏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产业链条不长,对农业支撑和农民致富带动能力不强的情况。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加快培育和提升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关键,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更为活跃,更具生命力,更能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为此,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家庭农场。
1.典型引路,倾心打造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标杆。建议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宣传和推动力度,指定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我市主要农作物情况和平均耕地规模,制定示范家庭农场标准以及相关扶持政策,并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编制宣传手册、密切走访乡镇等举措,加大家庭农场宣传推进力度,着力培育引导家庭农场发展。有重点地培育扶持一部分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求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产业特色明显、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
2.克难攻坚,形成独具片区特色的家庭农场土地规划。要根据各地的具体特色,选定与本地情况相匹配的新品种、种养模式,主动和国土、农委、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沟通,按照整片、整组、整村为组团形式,合理规划,强化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动员基层干部积极支持、参与、融入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沟、渠、桥、闸、涵综合配套。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颁证工作,稳定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合同签证、法律咨询、信息发布、纠纷调解等服务。通过开展“互换并地”、流转代理、土地开发等服务,整合零散土地,集中连片向本集体经济组成员流转,为实现规模化、机械化的耕作创造条件。
3.普及政策,给家庭农场发展予以最大限度的优惠。家庭农场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家庭农场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可以免征减征所得税。建议税务部门要完善税收管理措施,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用等环节,为家庭农场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粮食烘干及自用粮食、饲料加工用电,应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标准。对家庭农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照《句容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意见》,优先予以审批。让家庭农场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了以生息,轻装上阵,迅速壮大,致富一方。
4.拓宽渠道,给家庭农场长足发展予以鼎力相助。建议金融部门积极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保障,加强金融机构支农、惠农力度,积极开发面向家庭农场的金融产品,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鼓励设立农业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融资服务,政府加大贴息贷款规模,多渠道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的问题。广泛开展“银场对接”活动,针对家庭农场的特点,加大与金融机构特别是农商行、农业银行、农发行等涉农银行的沟通合作,创新贷款业务方式,做大“惠农贷” “助农贷”。财政局和农委等应牵头保险部门推出与家庭农场相配套的农业保险实施方案,为家庭农场发展撑起“保护伞”。
5.提升素养,给家庭农场壮大发展予以人才支撑。建议人社部门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人员的引进和培训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农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积极投身参与家庭农场建设,使家庭农场发展后继有人,取得源头活水。不断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制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学历层次教育,并发给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要充分发挥好基层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村庄整理后的闲余劳动力和农场主之间的对接,切实解决家庭农场农忙时的用工荒和用工安全。农委、供销部门应主动将家庭农场用工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计划,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
6.打造品牌,给家庭农场发展壮大予以足够的影响力。建议农委加大对家庭农场产品的动态跟踪检测力度,引导、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注册自主商标,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农委、供销部门要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产品直接进入超市,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直销和推介,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参加有关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宽家庭农场产品销售渠道。市各媒体要主动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与各主流媒体、网络平台联系协作,提升我市旅游资源的推介度和美誉度,形成我们自己的家庭农场品牌。市直各机关和条口部门也要主动和上级部门汇报对接,为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管理、营销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产业化资源信息和项目申报,真正把我市家庭农场做大做强。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