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一流软环境 助推句容新跨越 石亨根
良好的软环境,是生产要素聚集的洼地、人才向往的高地、商务成本降低的盆地和经济效益提高的福地。随着现代化大交通体系的形成以及招商引资政策的透明趋同,区域之间比区位、拼政策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区域竞争将更多地体现在环境竞争上,特别是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可塑性的软环境竞争上。从这个意义上讲,抓软环境就是抓机遇,就是抓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现结合工作实际,就加强软环境建设助推句容跨越赶超,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我市软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优化发展环境,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采取了集中清理涉企收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实施效能监察、推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等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软环境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与投资者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我市软环境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 一是行政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实施多年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没有很好的执行,审批事项、流程和时间压缩不到位,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周期过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不彻底,审批事项两头受理、“体外循环”现象比较突出。目前,进驻中心的事项是119项,应进而未进中心办理的项目尚有93项,相关审批人员有职无权,造成办事对象单位、中心两头都要跑,投资者对此反应很大。 二是服务效能亟待提高。少数部门缺乏主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意识,想问题、办事情,考虑部门利益多,考虑整体利益少,对本单位有利的政策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甚至随意曲解政策,使政策优势大打折扣,“中梗阻”问题比较突出。 三是行政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部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现象依然存在。仍有少数部门借验证、年检之机,以协会或赞助名义搭车收费,变相增加企业负担。 二、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建议 (一)不断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 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和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意见》,行政服务中心要逐步发展为集政务资源集聚、信息交互集成、业务协调贯通、民智、民意汇集的大平台。市各有关部门应切实按照文件精神与我市“三集中、三到位”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审批项目进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应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真正实现“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同时,对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并大幅度精简,进一步建立与完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高效运转机制,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窗口授权。各部门应以文件形式对本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首席代表予以授权,首席代表在中心驻场办公,充分保障进驻中心的项目在中心办理。积极推进部门分管领导进中心现场办公,切实解决窗口“收发室”的问题,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使窗口达到事权统一,能在窗口审批的,一律实行窗口审批。对需经现场勘查,内部联合审批的事项,真正实现“窗口办理、内部循环、一个窗口进出”。 三是进一步完善三级网络构建。按照构建三级行政服务体系的目标,积极推进镇、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延伸服务网络。依托镇(管委会、街道)现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整合和归并基层站所的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中心;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资源,整合吸纳政策咨询、业务代办、信访调解等服务项目,建立便民服务大厅。 (二)着力规范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充分注重实用性和系统先进性的原则,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网上公开运行机制的要求,认真梳理、优化规范、合理调整行政权力运行的流程,使政府的一切权力公开、透明、规范,从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的行政管理新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在我市现有“权力阳光”工作基础上,应积极推进“权力阳光”向基层延伸、向乡镇延伸,进一步扩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范围。对于我市部分垂直部门的自建系统,可选取部分单位进行试点,充分实现数据交换。各部门新开发的业务系统,也都应严格按照《江苏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数据接口规范》的要求提供数据,从而优化网上运行数据,切实提升网上运行质量。 二是严格规范自由裁量。对企业的行政处罚应从严规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涉及企业的收费执罚,有上下限区间的,一律按下限收罚,能减免的一律减免,对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制”,把行政执法的弹性条款变为刚性,让自由裁量权不自由。进一步抓好行政执法监督,除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外,可实行企业逆向监督,改单向监督为双向监督,切实降低企业发展和群众创业的成本。 三是全面实施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议市政府明确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机构或牵头机构,各有关部门应按公共服务标准化要求,及时制定各内设机构、岗位相应的标准化工作制度,并形成规范性文件。在实施标准时,应规范和统一服务名称、标识,逐步建立服务标准基础体系、质量标准体系、工作标准体系,打造富有句容特色的服务品牌。 (三)全面整顿涉企收费项目 大力推进涉企收费应从关键部门、关键岗位抓起,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 要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每年政府政策都有相应调整,发改(物价)等相关部门应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严格执行“一个漏斗”收费政策,进一步规范收费范围、权限和标准,坚决杜绝搭车收费、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及时编制新的《句容市涉企收费项目目录》,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向社会和企业公开。同时,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涉企收费举报限期办结制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严格追究相应部门和个人责任,并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要切实强化涉企中介机构管理。目前,我市中介机构缺乏统一有效监管,停留在中介服务的时间较长,使部分行政审批的效率下降,企业和群众误认为政府行政效能不高,部门背黑锅、企业有意见。政府应有序开展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工作,大力实施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的脱钩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前置性中介服务事项,特别是需治理机关部门利用职权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前置性服务行为。同时,应坚持引进和管理“两条腿”走路:一是放开市场,公开招投标,建立中介机构库,不断充实中介机构的力量;二是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对服务差、诚信差、口碑差的中介机构加大处罚力度,或直接清理出句容市场。 (四)切实加大监管问责力度 要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明察暗访与过程监督,严厉打击那些吃企业、卡企业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的检查行为,杜绝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的随意检查、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按照政府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避免行政审批行为的随意性。 要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督投诉体系,拓宽投诉渠道,加强行政效能的监察,从制度上约束各单位的办事效能低下的问题。对软环境建设中涌现的正面典型予以宣传、表扬,对反面典型要按照《句容市制约和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决不姑息。 软环境建设既是形势所迫、发展所需,也是企业所盼、人心所向。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下,我市软环境建设一定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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