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环境长效管理 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苏 红
大力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是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统筹城乡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建设美好家园的迫切需要。通过两年多时间的村庄环境集中整治,我市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村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如何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一点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村庄环境整治情况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 2011年11月以来,我市广泛深入开展了村庄环境整治行动。两年多来,全市上下始终保持高压工作态势,抓组织、抢进度、抓考核,全力推进整治工作。到2013年底,全市村庄环境任务全面完成,并通过省级全面验收。 据统计,村庄环境整治期间,全市共投入资金5亿多元,创成省级村庄建设与环境整治试点村10个,三星级康居示范乡村28个,二星级康居示范乡村533个。完成农村道路新建、改造644公里;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新建、改建公厕130座,农村改厕率达到了83%;驳岸、清淤363座河塘;墙面出新120.6万平方米;新增绿化93.76万平方米,垃圾桶6208只,垃圾清运设施2361套;拆除危旧房8万多平方米,新建村民健身广场133处,公共停车场171处。 通过整治,全市161个行政村、1673个自然村,道路已全部畅通,河塘水系得到了清理,乱堆乱放、露天粪坑、危旧房等进行了有效清除。所有村庄建设了垃圾收集点、配备了垃圾箱、垃圾清运车辆和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放置,专人收集,及时清运。部分村庄建设了休闲广场、公共停车场、活动中心、公共厕所等基础设施,村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环境更美了。现在大家走进农村,泥泞的烂泥路没有了,蚊虫漫天的垃圾堆消失了,破败不堪的茅草屋不见了,村内房屋整齐美观,河道内水质清澈,道路两旁被绿色草坪和各种树木包围着,一派美丽的乡村风光。 二、当前农村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通过整治,我市村庄的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由于长效管理机制没能落实到位,无论是在整治过程中,还是现在整治验收结束以后,各种“回潮”现象还是不断出现。垃圾随手丢、到处乱堆乱放;房前屋后杂草丛生;垃圾收集设施损坏,垃圾清运不及时且焚烧严重;露天粪坑和旱厕重新启用,河塘水面出现漂浮物、畜禽养殖不规范等现象尤为突出。公厕、污水处理设施、休闲广场等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现象普遍存在。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因素。 1. 重建轻管问题比较突出。少数镇、村干部仍存在“重建轻管”、“重突击轻长效”的思想,对村庄长效管理这一“民心工程”认识不到位,平时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够扎实。普遍的态度都认为长效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但是完全落实有难度。村庄内的垃圾房(箱)、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维护以及村庄环境保持比较被动,等出了问题再去解决,“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 2. 长效管理机制还不完善。长效管理主要涉及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卫生保洁等多方面工作,目前主要由各行政村临时自行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且人员严重不足,造成管理无序。 3. 管理运行经费严重不足。长效管理要想顺利进行,除了要有完备的长效管理制度,重要的是要有长效管理的资金来源。仅靠镇、村自身解决长效管理经费,特别是一些经济薄弱村,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长期维持长效管理费用。 三、深化我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的对策建议 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久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的工作,是一项在整治和维护过程中不断寻求平衡点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积极引导。爱护环境意识的培养、良好习惯的养成,并非朝夕之事,但也绝非“不可能”的事。建议一方面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呼吁全社会参与到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中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村领导干部时时保持村庄环境卫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农民群众是村庄环境整治最大的受益群体,也是农村卫生环境维护的中坚力量。可以利用发放宣传单、上门入户宣讲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优美示范村”、“清洁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广泛进行农村环境宣传教育,强化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他们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建章立制,落实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议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体系(“两级政府”指市、镇,“三级管理”指市、镇、村,“四级网络”指市、镇、村、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管护、检查、监督规章制度,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得到农民支持、真正起到效果的村庄长效管理模式,促进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议成立市级村庄环境长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设立在市城市管理局,配备专业人员,履行农村环境管理职能,负责业务指导、检查考核奖惩、协调经费补贴核拨等管理,将城市管理理念和方法逐步引入镇村,建立“大城管”机制。各镇、管委会可设立2-3人的环境管理所,负责本区域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检查考核、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养护、保洁员队伍日常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管护和垃圾转运。村级建立环境保洁站,保洁站负责人可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每个自然村可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数量(建议按8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保洁员做到统一着装,并配备专用工具,负责本村区域内道路清扫、绿化养护、河塘清淤、垃圾清运和卫生督查、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多方筹措,保障资金。保洁员薪酬是村级保洁员队伍稳定的基础。建议市政府能加大对村庄环境管理补助力度,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比例的考核奖励经费,用于对各镇、管委会的村庄整治长效管理日常考核和奖励资金。各镇、管委会将村庄环境长效管理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村级保洁员的报酬,按照农业人口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拨付。村级经费从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按每人3-5元的标准提取。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本地企业、老板,以及党员干部,出资、出力支持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积极倡导采取志愿者、义工等形式开展村庄环境阶段性整治和日常管理,有效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四)严格标准,强化考核。建议由城管局牵头,水利、交通、环保、农委等相关部门参与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对垃圾清运、河道、绿化、道路养护等按照人均量下达各镇、村任务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各村必须建立齐全档案,包括责任人、环卫人员、花名册、电话、工资表等,以便管理。市村庄环境长效管理办公室可以坚持不断地开展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通报整改,对长效管理较好的镇、管委会可以给予适当补贴。镇、管委会可以每一旬、村可以每个月组织一次检查考核,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可以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比奖惩的重要依据。建议建立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奖励制度,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最大化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凡是可以沤肥的农作物、秸杆等有机物一律不得进入生活垃圾处置体系,探索农村垃圾分类处置有效途径。建议市纪检部门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督促检查,针对明查暗访、检查评比、群众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督办单;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垃圾污染严重或有损地区形象的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制。 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每一个公民都应负起相应的责任,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掀起整治环境的热潮。特别是镇、村,应当更加深入持久地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让环境更清洁,让市民更健康,使我市农村环境面貌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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