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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在交通运输局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

孙昌桂

 

 


同志们:   

      交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行官”,交通运输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出行问题始终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问话题,有关交通问题的政协提案每年都比较多,所以交通局是历年提案办理的大户。今年交通运输局共承办了14件提案,占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立案提案总数的7.5%,内容涉及到公路建设、路政管理、公路养护、运输管理等方面。今天下午,我们政协各位主席和各委办主任应邀专题视察市交通运输局提案办理情况,也充分说明了交通局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视。刚才大家听取了蔡局长关于承办提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汇报。从汇报的情况看,总的感觉是,市交通局在提案办理中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主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大多数提案都得到了较好落实。长期以来,市交通局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取得了很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形成了一系列有效的做法。特别是坚持“开门办理”、加强答复前的调研论证和沟通协调等经验做法非常好,值得推广。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交通局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和在提案办理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也就提案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办理工作主动性

提案是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办理好政协提案是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职责。最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做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重要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是从大的层面说的。

      从小的层面来说,政协提案凝聚着政协委员的智慧和辛劳,反映了各界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笔珍贵的民意财富。因此,提案承办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办理工作,把办理提案作为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积极主动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加大办理工作力度

      实践表明,领导重视是提案办理工作的关键。领导重视了,工作就能得到加强,办理效果就会更加明显。要建立“一把手审阅”和负总责制度,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领导抓落实、专人负责办理的“四级”责任制,严格办理工作程序,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提案,主要领导不仅要亲自阅看和交办,而且要亲自协调,组织力量跟踪督办。要结合提案办理工作的实践,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高效的办理工作机制,促进办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做到办理工作有部署、有措施,程序规范,环节到位,制度落实,效果明显。

      三、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强化办理机制创新

      提案承办单位要在坚持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和办理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办理程序,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把“协商”这一人民政协工作的“关键词”贯穿到提案办理全过程。一是要加强面商办理。提案较集中的部门都要召开提案面商会,特别是对重点提案,要把提案人请到本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征求委员意见,进行公开答复。二是要积极探索办理方式。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办理原则,通过“请进来”召开座谈会,“走出去”登门拜访、电话联系、邀请委员现场察看等方式,加强与委员的沟通,摸清委员提案的初衷,认真听取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增进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以确保提案办理的实效和满意率。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联合办理制度。对涉及部门多的提案,要采取联合办理的方式,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确保提案的落实。

      四、要进一步加强督查问效,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是提案办理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承办单位要适应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在增强办理实效、提高办理质量上狠下功夫,以此赢得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赖和支持。提案答复以后,承办单位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好跟踪办理,保证落实,真正解决实际问题,避免出现重形式、走过场,重答复、轻落实,向政协委员“打白条”的现象。我们政协提案委要加强与市政府督查科的联系沟通,加大日常督办力度,对各承办单位进行督查问效,保证办理质量和进度。督查中要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委员不满意的不放过。确保提案办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让政协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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