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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养老及残疾人托养问题工作的报告 



 
(2021年12月9日市政协十届三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我市农村养老及残疾人托养现状
1.人口概况。我市共有8个乡镇、3个街道(华阳街道、崇明街道、黄梅街道)、1个管委会(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为639266人,60周岁及以上人口为 156161人,占比24.43%,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比例约为60%;残疾人口总数为15141人,其中参与残疾人托养服务的为560人。
2.农村机构养老概况。目前我市农村养老机构20家,床位数2145张,入住老人数为955人。一是引进“上海逸仙”和“幸福里”等养老品牌,市社会福利中心、郭庄、茅管敬老院实现公建民营,崇明街道、双利路、东方华城、白兔等机构实行养老机构专业化、品牌化、市场化连锁经营。二是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全市农村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审验和养老机构常态化防控工作,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安全保障进一步加强。
3.农村居家养老概况。一是全市已建成152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年为40000余名农村老年人提供社区养老服务。二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家养老服务公司,为全市8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三是为全市830余户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方便老年人居家生活,通过信息化养老平台互联网+养老模式,24小时为老人提供服务。四是在镇江市率先开展老年关爱“助老帮帮团”项目,对“重点空巢独居老人”进行摸排,并开展老年人防诈骗、老年人国情教育、文艺演出、健康讲座、智能手机运用等活动。五是开展农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统保工作,为全市农村60-79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每人每年5元意外伤害险,农村80周岁以上及困难群体每人每年100元意外伤害险,做到全市农村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全覆盖。
4.残疾人托养概况。目前我市总共持证残疾人15141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2529人,16-59周岁符合托养条件的1942人(智力197人、精神464人、重度肢体1281人)。我市的残疾人托养工作于2016年开始,经过多年的建设,已在全市建立了一个“阳光家园”市级托养中心(日间照料),建成乡镇村各级“残疾人之家”29家。2021年上级残联给我市的托养任务为560人,较去年新增160人。今年及以后我市的托养工作将重点转向居家托养上。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和镇江要求,不断推进全市农村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虽然有了较大改观,但面对我市老龄化发展的严峻趋势和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养老供给与需求存在脱节。一是我市农村养老机构养老床位数现共有2145张,满足农村失能半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需求的护理性养老床位少,所占比重不高。二是养老服务整体质量不高,相当数量的养老机构和组织所提供的养老服务与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属的质量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
2.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缺失。一是目前我市农村公办民办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普遍存在只内设医务室或与就近的卫生服务机构签订医疗协议,每周到养老机构为老人健康巡查及开展健康培训,养老机构内部未设立医疗结算点,均无医疗结算或医疗报销资质。二是由于缺少相关体制机制建立,使得跨地区老年人养老的医疗报销问题日益严重,跨地区的医院及医生的药品处方权限不同,而且医院要求多,导致老人购买药品麻烦,并且就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也打折扣,导致外地老人来我市养老非常不便。
3.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运转存在制约。原十三五期间本市兴建的152家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大多以挂牌或资源共享的模式在村委会设立。大多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并无常态化系统运营,导致空置率较高;部分镇级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交由第三方社会专业服务机构运营,每年政府依据运营情况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由于农村老年人年老之后无法再从事繁重的农活,失去赖以生存的主要收入来源,经济压力很大,因此农村老年人较难为养老服务买单。本市每年给予由第三方运营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补贴最高仅为3万元,只能勉强支付人员工资及水电费,难以支撑第三方专业服务组织的长期运营和持续发展,导致提供的农村养老服务大多以棋牌、聊天等娱乐为主,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助餐等需求。
4.农村专业养老服务人才供给存在不足。一是我市养老护理人员缺口较大,依据评估机构统计,全市失能半失能农村老人有3000余人,若按照国际标准失能老人与护理员3∶1的配置标准推算,至少需要1000名护理员,但目前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人员不足650人,持证人员不足260人;二是养老护理员年龄结构不合理,一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差、社会地位低、晋升空间窄、职业风险高,导致行业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现有养老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高,45岁至65岁的工作人员是养老服务队伍的主体,文化程度整体偏低,专业素养不高,服务的专业性难以保证;三是从业队伍不够稳定,养老机构普遍存在招人难、留人难、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据人社部门统计,养老服务类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本市养老行业的比例低且流失率高,第一年流失率达到30%,第二年50%,第三年70%甚至更高。
5.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经费及人员存在短缺。我市的残疾人托养工作除了面临时间短、基数大、任务重的问题外,经费开支方面的压力也较大:全年省残联下拨经费(含托养、就业、教育、扶贫等)一共166万,另外市财政拨付托养经费75万,所以市残联一年用于托养的经费只有一百多万。同时,作为我市重点的残疾人托养方式(日间照料),主要是依托各地的“残疾人之家”展开的,目前我市各级“残疾人之家”共30家,能正常运营的只有50%,不能正常运营的主要原因:一是经费短缺;二是缺少管理人员,残疾人专委精力跟不上,有些“残疾人之家”无法正常开门运行。
三、建议和对策
我市应结合省市民政部门、残联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与规范,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助推我市农村养老及残疾人托养服务高质量发展。
1.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一是积极推进医养资源深度融合,推动医疗机构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延伸服务,进一步提高护理型床位占比,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优化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二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的运用,做到“一键呼叫,有求必应”。三是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程,实现相关涉老数据与省金民工程系统对接。
2.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推进镇级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中心具备日托、全托、培训、评估、上门服务等功能。二是继续推进农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化率不低于60%。三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推动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四是继续实施农村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进一步优化改造项目清单,切实解决老年人日常生活困难。五是稳步提高农村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80周岁及以上农村老年人覆盖率不低于90%。六是加强居家上门服务监管,提升服务质效。
3.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农村特困供养机构建设,全市新增1家集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大力推进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率不低于50%。三是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标准,完成一至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其中农村敬老院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立健全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挂钩制度。
4.残疾人居家托养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各镇(街道、管委会)财政应将残疾人之家的运营经费不足部分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二是市人社局为每个镇(街道、管委会)的一个残疾人之家配备一个公益性岗位,解决残疾人就业并使残疾人之家更好的运转起来,使残疾人的托养服务再提升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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