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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24年第八期 



 
关于提升我市村级医疗服务能力的建议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打通基层群众“看病难”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要。近年来,我市加大投入对村卫生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示范卫生室的建设和定向培养医学生方式,提升了村级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目前,全市共设置有村级医疗机构128个,其中村卫生室117个(多村联办村卫生室2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1个,共有在岗村医242名,在一定程度方便了村民在家门口就诊就医,但距离充分发挥村卫生室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中的“网底”作用,实现村民预防疾病、促进健康、小病不出村的心愿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服务区域过大,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当前,我市部分村级卫生室的服务区域过大,例如边城镇青山村,常住人口4000人左右,只配备了2名村医。且不少卫生室仅一名村医,除了为村民看病以外还需承担着各种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维护以及随访工作,经常是“抽空”给村民看病,难以满足及时就医的意愿,也降低了村民就医的积极性和便利性。很多村民在生病时不愿去卫生室就诊,而是选择自行购药或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特别是在紧急情况下,无法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可能会给村民的生命安全带来威胁。
二是年龄普遍偏大,整体服务水平较低。当前,在岗242名村医中,50-60周岁有82人,60周岁以上有102人,年龄普遍偏大,且缺乏新鲜血液,导致很多村级卫生室面临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由于年龄偏大、知识结构陈旧等原因,难以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同时,工资待遇低、工作环境差等因素也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医学人才到农村基层工作,这就导致村级卫生室整体服务水平较低,无法完全满足新形势下广大农村居民对医疗卫生保健服务的新需求。
三是责任意识淡漠,诊疗行为不够规范。目前仅有一半在岗村医取得了医师资格证书,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4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41人、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98人。由于缺乏正规学习和培训,部分村医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责任意识淡漠以及诊疗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他们往往缺乏对患者病情的深入了解和全面评估,仅凭经验和直觉进行诊断和治疗。这不仅可能导致误诊和误治,还可能增加患者的医疗风险和负担。同时,一些村医在药品使用上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如滥用抗生素、超剂量用药等,给患者的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四是药品配备不齐,容易产生负面体验。药品配备不齐是当前我市村级卫生室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无法满足村民的用药需求。一些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经常断货或短缺,导致村民在急需用药时无法及时获得。这不仅影响了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也容易引起患者的不满和投诉。同时,由于药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一些卫生室存在药品过期、失效等问题,也容易导致患者产生负面体验和安全隐患。
为此建议:
一、科学规划布局,构建便捷医疗服务体系。在全面梳理村卫生室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根据各村实际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及医疗需求,科学规划村卫生室布局,确保服务半径合理,方便村民就近就医。对现有村卫生室进行全面评估,对不达标的进行修缮、改建或扩建,确保所有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包括设施设备、医疗环境等。同时,鼓励多村联办卫生室,通过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减少资源浪费。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基本原则,构建基层便捷医疗服务体系。  
二、优化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医卫服务能力。继续实施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签订定向培养及服务协议,已录用的村医,取得相应资质后要迅速分配至村卫生室工作。积极探索吸引优秀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激励机制,如提供住房补贴、职业发展路径等,确保村医队伍后继有人。同时建立村医导师制度,由经验丰富的老村医指导新入职或年轻村医,传承经验并提升其专业技能。对村医空缺的卫生室,属地医疗机构要及时调剂,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到村卫生室轮岗或开展巡诊,以解决 “空白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三、强化村医管理,着力增强村医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村医绩效考核体系,将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医疗安全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激励村医提升服务意识和责任感。加强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的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诊疗行为规范、用药合理。同时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通过举办实用技能进修、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保证村卫生室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村医专业技术水平,以实际行动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四、增加药物配备,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根据农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实际情况,调整和优化药品目录,确保基本药物和急救药品的充足供应,保证用药的多样性和农村居民的选择性,满足差异化的治疗需求。同时加强对药品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药品有效期预警机制,进一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等问题的发生,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政协边城镇联络委)
主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
抄送: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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