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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2024年第二期 



 
近期,下蜀镇在安全巡查中发现,成立于2021年7月的德育善综合素质培训(镇江)有限公司,借用游艺娱乐、餐饮住宿服务等名头,“换皮”开展
未成年人心理和行为等矫正训练。经下蜀镇联合市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实地检查,发现存在消防、危房、无培训资质等突出问题,要求停业整改并作行政处罚,但该公司拒不配合停业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亟待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运营存有漏洞。该公司经营场所土地系租赁集体土地,房产为私人购买所有,在未依法审批登记的情况下,擅自用于校外培
训,学员主要为“问题少年”,目前共招收110余人。
该公司消防设施管道无水、无逃生通道,行政楼和生活区两幢房屋为D级危房,且生活区阳台、窗户实行钢筋网全封闭管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该公司借餐饮、住宿服务等名头取得营业执照,在未取得相关行业审批许可、未通过消防等安全审查合格的情况下,擅自招生开展培训经营活动,反映市镇相关职能部门对隐形变异的校外培训机构审批认定、运营管理尚存在漏洞。
二是校外培训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缺失。针对该公司超范围经营和拒不整改行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尚无明确执法依据,无法及时采取有力有效的行政手段制止纠正,多数情况下仍然依靠属地政府工作人员上门劝导,但难以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经询市相关职能部门,该公司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涉及学科类,也不涉及文化艺术类,在省内尚无监管参照依据,属于空白地带,尚无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目前,该公司仍在招生经营中,并就市教育局行政处罚提交了《听证申请》和陈述申辩内容,现市教育局暂未组织开展听证。
三是各方责任主体安全意识亟待增强。该案件所涉各方责任主体,普遍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该公司经营者重利益轻安全,未落实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职责;房屋出租人将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的危房出租给无资质的公司开展校外培训,未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和学员家长安全认识匮乏,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基本消防安全知识掌握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安全执法检查协同联动共治合力不强,面对重大安全隐患尚无实质有效性整治方案。
消防和安全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始终关注、反复强调的“国之大者”,近期又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整改落实。对此建议:
一是条块结合,织牢安全监管责任网。注重把隐形变异培训机构安全防范治理纳入基层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壮大基层消防、安监力量,构建市镇村三级动态排查机制,防止隐匿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场所违规开展培训。住建、城管等部门重点加强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审查登记、违建防控等监管工作,强化房屋产权人、经营人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完善市镇联动、多部门联合参与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灵活采取“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动态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
二是多维联动,打好隐患整治组合拳。积极引入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管、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力量,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督促整改,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在依法关停取缔的同时,妥善做好矛盾化解、舆情稳控工作。定期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以曝光推动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加大事前案件的移送查办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敬畏生命、敬畏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是把握受众,建设安全宣传主阵地。注重发挥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作用,紧盯培训机构实际投资人、法定代表人和现场管理人和“九小场所”负责人、镇村网格员、重点岗位员工等四类人群开展精准培训。推动安全宣传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采取观看事故视频、参观事故现场等方式,有的放矢地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提升学生和家长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坚持把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畴,完善推广“吹哨人”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和员工积极举报投诉、参与清理身边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文化氛围。(政协下蜀镇联络委员会)
主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
抄送:市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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