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民发〔2012〕71号
对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刘金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和谐,关注句容敬老事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对老龄事业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一)出台支持政策。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结合实际于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快服务体系建设、重视精神关爱、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兴建养老机构。目前我市有各类养老机构14所,其中由政府投资举办的市级福利院1所、镇(管委会)敬老院13所。总床位数达2380张,能够满足全市五保老年人入住。目前全市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年50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年3500元。
(三)发展居家养老。2009年,开始起步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根据省老龄办要求,出台了《 关于推进社区(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目前全市153个农村社区已建成48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个城市社区已建成12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其中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家。规定每建成一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除省补资金外,我市将再给予每家2万元的建设补助。
(四)开展惠老服务。2008年起,为全市城乡65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发放每月30元的生活补贴。2009年又将年龄范围扩大到60周岁,每人每月发放60元的生活补贴。100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贴增加到每人每月300元。2010年起,全市老年人免费进入我市各个旅游景点,外地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进入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场所给予免费优待。2011年起,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全年共发放尊老金13824人次3185200元。2012年起,本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惠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全市老年人生活质量。
今后我们将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的原则,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努力实现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一是加快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将新建一所集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功能齐全的社会福利中心,总投资在3230万元左右,床位350张。项目名称为“句容市吉利老年福利中心” 项目地点在华阳镇吉里村。
二是实施敬老院改扩建工程。通过对全市农村敬老院进行新建和改扩建,新增床位600张以上。2012年全市敬老院计划新增床位400张。
三是兴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支持和鼓励企业或个人筹资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争取民办养老机构实现床位400张以上,2012年计划新增床位100张以上。
四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城市社区100%覆盖,农村社区90%建设比例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新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到“十二五”期末,全市要新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0家,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家。
五是新建一所虚拟型敬老院。依托专业软件系统为载体,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管理,建设“句容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购买岗位、购买专业和中介组织服务的方式开展居家养老工作,为城区老人提供家政便民、医疗保健、物业维修、人文关怀、应急救助等居家养老服务,使居家老人足不出户便能享受到统一规范的标准化、专业化、亲情化、全方位、全天候养老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签 发 人:陈一江
联 系 人:徐 云
联系电话:87272148
抄送: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