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把海绵城市理念植入城市规划的建议
建设海绵城市,可以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2016年我市入选全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2017年5月18日全市召开海绵城市建设动员大会,标志着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正式起步。市政协社事委经过考察调研,对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以下建议:
一、做好海绵城市顶层设计。参照《镇江市海绵城市管理办法》,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让规划先行。市委市政府要统筹协调,高起点抓好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立项、规划、设计、审批以及施工。要落实住建部颁布的《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等规范性文件,确保顶层设计科学、合理。
二、拓宽海绵城市建设范围。在试点区开展项目建设的同时,要着眼海绵城市中长期建设任务,建议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都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对已经获批但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植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如恒大童世界、吾悦广场等城市综合体项目应当按照海绵城市标准设计施工,因地制宜建设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地面透水铺装、雨水蓄水罐、植被缓冲带、生态树池、雨污分流、雨水排口末端处理等相应的工程措施;对已建项目,如有可能则尽量按照相关技术指标,采取项目更改的方式,增加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如新建的第一人民医院、新建的几所学校等。避免工程竣工移交时,因为海绵项目不达标返工重建。
三、做好海绵城市细分项目与城市专项规划的衔接。海绵城市建设能否真正落地、落地之后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并得到相关制度保障,需要海绵城市细分项目规划与城市道路、绿化、供水、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合理衔接,满足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比如在东昌南路快速化改造、钤塘转盘施工过程中,要考虑好海绵城市分解项目的衔接。
四、海绵城市建设要与民生实事结合起来。要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黑臭水体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管网改造与完善等民生实事结合起来。在改造过程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鉴于个别项目施工周期长、对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大等不利因素,要做好施工管控措施,减少扰民,让海绵城市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工程。(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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