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文明交通 保障安全出行
曹当明
当前,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和客货运交通流、机动车、驾驶人的持续高速增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十分艰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创新实施社会化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市民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措施管理,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实现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我市辖区道路总里程约2100公里,其中国道2条、省道4条、县乡村道路459条,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13.9万余辆,其中汽车6万余辆;驾驶人保有量14.1万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0.5万人。近年来,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道路交通治安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持续下降,死亡重大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随着人、车、路三者之间不断加剧的矛盾,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
一是交通事故高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仍然居高不下,特别是城区道路轻微交通事故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2013年,全市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1.62万起,同比上升23.07%;2014年发生1.92万起,同比上升118.52%。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二是交通违法频发。部分驾驶人驾驶车辆不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违法停车以及公交车与出租车不按站点停靠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三是城区道路时有拥堵。近年来,随着我市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的迅猛增长,交通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区交通拥堵情况日益显现。特别是在节假日、雨雪天、上下班高峰时段以及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城区人民路、丹桂路口、大润发路口等重要路段和路口时有交通堵塞发生,影响了群众出行。
二、造成当前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
(一)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2011年8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的意见》(句政发〔2011〕143号),明确规定了道路建设过程中实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主要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使用。该文件实施三年来,交通安全设施随路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有很多建设单位不够重视,少建、不按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甚至不建设交通安全设施即予通车,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表现在:1. 一些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没有进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设计即开始施工,如目前施工中的长江路;有的已建成通车却没有基本的交通安全设施,如城区杨塘路、句槐路(句容至二圣槐道)。2. 一些已建成通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重缺乏,如华阳镇的肖杆路、高骊山路、崇明东路等,开发区的石狮路、致远路等,有的没有交通信号灯,有的没有监控探头,有的没有交通标识。3. 一些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公共建筑以及商业街区、居住区,没有进行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没有经过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没有按照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随意与道路搭建出入口。如建设中的雨润广场、御东国际大型住宅区,已建成的华阳中学、华阳实验小学等。4. 一些道路绿化设计不合理,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与非机道之间的绿岛隔离缺口较多,给机非分道行驶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新建104国道和243省道道路中央绿岛隔离缺口较多,且缺口处绿化树木茂盛,影响车辆驾驶人视线,造成盲区。
(二)市民安全意识淡薄。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在交通行为上表现为我行我素,任意违章。如驾乘摩托车“不戴帽”、行至路口“闯信号”、上了道路“不分道”、驾驶车辆“乱停靠”和“常超速” “好争道”,以及电动、人力三轮车“闯禁区”等等。特别是在没有交警管理的路口,各种车辆互相抢行,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有时路口已经堵上还要往前挤,结果越堵越乱,越乱越堵,形成恶性循环。交通参与者安全知识不懂、法制意识不强、文明意识不浓的陋习要彻底纠正,还需较长时间的教育宣传和管理查处。
(三)交通秩序管理不到位。交通管理理念与日新月异的城市发展变化不相适应,是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市区交通安全的关键原因。从执法主体上看,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主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和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承担,管理单位看似不少,但相互间缺乏协调配合,没有形成机制。有关部门均从自身职责出发,容易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不成合力。有些部门管理力量薄弱,管理不到位,造成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店外出摊经营等严重挤占道路空间,非机动车占机动车道行驶。在新汽车站以及一些大型超市门口聚集着一批非法从事客运的电动三轮车、面包车等“黑车”,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从执法环境看,一方面,执法中不服管理、辱骂执法人员甚至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交通执法难的问题愈加突出。另一方面,作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第一直接人,部分公安交警有时难以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的关系,客观上出现了交通管理工作时紧时松的现象,最终既影响了秩序,又影响了执法的权威性和自身形象。从执法规范上看,日常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如:交通信号灯配时不规范、不科学,没有根据路口周边路段区域实际交通流情况,没有区分时段,导致配时一成不变,浪费了资源,降低了通行能力;交通标志和标线还存在缺失、无连续性等情况,指示方向不准确,给市民造成一定困扰。
三、构建全市文明交通的对策及建议
1. 构建文明交通,建设交通安全设施是基础。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首先,要深入推进“三同时”制度,保证在新建、改建、扩建主要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必须与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同时,建立重大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制度。对重大新建、改建工程要提前进行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评价,充分论证该项目对其周边道路交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并提前采取应对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交通负面影响。目前多地已建立此项机制,并作为建设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其次,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对已通车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信号灯、电子监控、交通标志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的,予以增补完善;对道路绿岛缺口较多的,予以适当封闭;对绿岛树木遮挡视线的,予以修剪或者移栽。第三,进一步加强停车场地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必须配建足够的停车位,大型商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应配建供社会车辆停泊的停车场位。停车场建设应坚持公益性和经营性结合,应在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调动市场力量参与停车场建设,并保证其与政府投资建设停车场的公平竞争。
2. 构建文明交通,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是根本。要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就要大张旗鼓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而交通安全宣传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仅靠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单打独斗”,显然力度不够,范围不广,影响不大,效果不好,很难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建议各级政府部门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列入工作议程,纳入社会公共管理的范畴,形成政府总揽、部门配合、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把道路安全宣传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新闻媒体等都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应当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重要内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并积极探索形成更多效果好、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模式。要大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做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不断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教育覆盖,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人人参与交通管理的良好局面。
3. 构建文明交通,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是关键。规范交通秩序管理是构建文明交通、保障安全出行强有力的手段之一。一是建立健全联动管理机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综合性工程,建议建立“政府牵头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决策和协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疑难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手段和管理职能,全面落实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各司其职,共同参与,协调行动,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道路交通管理各职能部门应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严格执法,充分运用教育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加大道路交通综合管理力度,从严治理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超载、超速、无牌无证以及酒后驾驶等各类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二是规范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以“科学规范、方便市民”为原则,完善全市道路指示、指引性标志标线,形成科学规范的指路系统。交通标志不齐全、交通标线不清晰或者不合理的,及时修正。合理交通信号灯配时,减少交通拥堵;在城区开展智能交通建设,大力推广“绿波带”控制技术,减少机动车驾驶人等候放行时间,最大化地提升道路通行能力。三是增设临时停车泊位。充分挖掘道路资源,在有条件的城区主干道非机动车道以及支路、背街小巷,尽可能多施划一些临时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车。参照崇明西路模式,对城区华阳东、西、南、北路路牙进行改造,拆除路牙上的绿岛施划停车泊位。四是完善工作措施。公安交警是路面交通管理最直接的力量,传统的交警勤务机制已难以满足当前交通管理需要,必须向实时路面交通监视管控的勤务模式转变。在城区以网格、区块等方式划分若干区域,安排警力以各个重点路段、路口为中心,向周边辐射开展平峰巡逻,实时掌握路面交通状况,高峰时段在重点路口、路段进行驻点指挥,实现“全时空”覆盖,缓解拥堵状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的突出问题,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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