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市政协十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委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协十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陈 健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 文德忠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 文 飞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曹 丽同志任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副主任; 孙洪钰同志任政协宝华镇联络委主任; 周菲菲同志任政协边城镇联络委主任; 戴荣国同志任政协白兔镇联络委主任; 袁友新同志任政协郭庄镇联络委主任; 余 兵同志任政协后白镇联络委主任; 鲁学谦同志任政协天王镇联络委主任; 钱 莉同志任政协茅山镇联络委主任; 杨 军同志任政协崇明街道联络委主任; 免去徐嘉惠同志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金涛同志市政协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郑晓虎同志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绍林同志市政协社会事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义进同志政协宝华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韦 刚同志政协边城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董 群同志政协白兔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毛海洋同志政协郭庄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张 博同志政协后白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洪 浩同志政协天王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戴显斌同志政协茅山镇联络委主任职务; 免去戴荣国同志政协崇明街道联络委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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