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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常务委员会议闭会期间处理常务委员会重要日常工作的主要形式,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主要是讨论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工作;讨论国家地方大政方针,提出建议或意见;决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日期,审议提交常委会议的文件;讨论决定委员视察、参观和调查等重要活动;审议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