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民主监督 > 行风监督

关于规范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函 



 

关于规范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函

各有关单位:
      聘请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和其他民主监督工作,是发挥政协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形式。我们向各单位长期以来对政协工作的支持和对政协委员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3月下旬我市政协换届工作已圆满完成,部分政协委员资格也自然中止。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规范市政协委员担任有关单位民主监督员的程序和要求,请需要聘请市九届政协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和其他民主监督工作的部门和单位,提前与市政协办公室沟通、协商,由政协统一安排相应界别、专业性质的政协委员担任,以便于政协全面掌握委员担任行风监督员的情况,合理安排力量,便于政协机关对委员的民主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请有关单位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政协句容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共分为1页 [1] 当前第1/1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法治工作
下一篇:关于明确市九届政协专门委员会联系部门分工的通知

版权所有 政协句容市委员会 最佳分辨率1024X768